关于公布新建经济适用房 教职工选房顺序(第六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公布新建经济适用房
教职工选房顺序(第六批)的通知
根据《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办法》(川工程行〔2012〕54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为确保经济适用住房选房工作(第六批)的顺利实施,经学院研究,现将经济适用房教职工选房顺序(第六批)予以公布。
1.公示地点:校内家属宿舍、学院工会办公室(原园林实训中心)、后勤管理处办公室(原园林实训中心)。
2.若对公示信息有疑问,请于2020年05月18日上午12:00前到后勤管理处办公室(原园林实训中心,电话:2651115)进行核对。如有其它需要反映的问题,请于2020年05月18日上午12:00前,以真实姓名用书面、口头方式向学院纪委办反映(行政楼4楼410室,电话:2651133)。
3.选房将于2020年05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住房建设领导小组(代章)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