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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适用房申购报名的通知(第七批)

发布日期:2022-05-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经济适用房申购报名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全院教职工:

经学院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启动第七批经济适用房申购报名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至5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周末除外)

二、报名地点:学院园林实训中心后勤管理处一办

、报名方法

(一)申购条件

1、符合《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办法》条件的职工;

2、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及以上的在职院聘职工;

3、城镇户口的轮换工;

4、专科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技能等级的在职院聘职工;

5、曾退出申购新建经济适用房或自愿退出旧房的职工。

(二)报名登记工作流程

1、领表

符合申购条件的教职工于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8日到学院园林实训中心后勤管理处一办领取申请表、调查表。各类表格可在后勤管理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2、填表

一户填表一份,按表格内容用正楷字逐项如实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不得涂改。申购住房的教职工务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完整、准确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申请表》,在此表申购人签字栏由申购人本人签字确认,并对此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交表和有关材料

申购人于2022年6月04日前提交以下申购材料至后勤管理处初审:

(1)申购人身份证复印件5份;

(2)申购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5份;

(3)申购人、申购人配偶及子女户口簿复印件各3份;

(4)申购人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职务证明材料、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各3份;

(5)需退旧房的教职工,提交已购政策性优惠住房(含配偶单位和其他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6)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结婚证复印件3份;婚姻关系发生变化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结婚证等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各3份;

(7)申请表1份。

(8)《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职工调查表》及《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职工配偶调查表》。

(三)填表有关数据截止时间

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申请表》时,其中涉及到的学历、学位、职称、职务等基础数据截止时间为交表之日,如交表后、选房前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选房之日的数据为准;在职、在编职工在选房当年退休的,填表时视为“在职、在编”。

申购审批工作完成后,立即开展选房工作,选定经济适用房的职工在选房后10个工作日内交齐暂定总房款,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交房手续。

(四)其他相关事项

1、已选购新房(学府馨苑)不再进行换房调整;

2、本次经济适用房申购如还需其他材料另行通知。

3、地下车位选购长期进行。

四、房源情况

学府馨苑:C型1套、A户型1套、B户型3套(附表)

附表

学府馨苑房源情况

房号

实测建筑面积

房号

实测建筑面积

2-4-5(B型)

91.21

4-13-4(B型)

92.32

4-10-4(B型)

92.32

5-7-2(C型)

122.55

5-7-3(A型)

90.84

共计:5套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住房建设领导小组

后勤管理处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第七批)申请表.doc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职工调查表.doc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职工配偶调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