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工会:
在春暖花开时节,组织教职工春游踏青、亲近大自然是校工会开展的传统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提升教职工幸福感、获得感,同时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教职工春游和女职工“三八”节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分工会要在所属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在总结历年春游和“三八”节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方案,精心组织,确保安全。
2.春游活动以踏青为主要形式,以分工会为单位组织,若分工会人员太多,也可以工会小组分批次开展活动。“三八”节活动可组织本部门女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集政治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活动,让女职工度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节日。
3.根据四川省总工会《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春游活动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根据需要可开支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活动用品费,不可开支与活动无关和明令禁止的费用。活动结束后,请按照财务规定及时报账。
4.各分工会要做好相关活动的宣传报道,展示部门工会的风采,交流活动组织的经验,促进基层文体活动的开展和教工小家的建设。
校工会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