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会议费管理,节约会议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7〕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专门用于学校、系部、处室及项目课题组举办、承办的业务性会议费用管理。
第三条加强会议审批管理,建立“先审批、后开会”制度,会议经费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加强会议费用核销、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 会议管理与审批
第四条会议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会议内容和性质分为两类:
业务会议是指因教学、科研业务需要举办的业务性会议,包括学术会议、研讨会、咨询评审会、论证会、结题与验收会、答辩会等。
其他工作会议是指除业务会议之外的其他会议。结合学校实际,其他会议除会务用水及会议资料外,一般不产生其他费用。本办法涉及的费用管理办法主要适用于以学校为主体举办或承办的学术、科研类业务性会议费用管理。
第五条 加强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会议费预算应当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会议费纳入部门预算,单独列示。
第六条 加强会议管理。建立健全会议审批管理制度,业务性会议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会议数量、会期及规模,一般控制在3天内为宜(包含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
第七条 各类会议审批程序如下:
(一)各系部、处室及项目课题组根据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实际需要举办或承办的业务会议,会议举办者制定方案,提出申请,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二)涉及全校性的业务会议或大型会议(参会人数达100人及以上),由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报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八条 会议举办者应优先选择在学校内部会议场所,如校内不具备召开会议条件时,可在校外举办,但不得到高档宾馆、会所、度假村和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等地方举办会议。
第三章 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
第九条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和会议器材设备租赁费、交通费、资料印刷费、医药费、车辆租赁费及其他等。
第十条 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单位:元/人.天):
会议类别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业务类会议 | 500 | 150 | 100 | 750 |
综合定额费主要包含住宿费、伙食费、其他(医务费、会务费),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会议举办者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据实结算,超支部分不予报销。
(二)不安排住宿的会议,综合定额按照扣除住宿费后的定额标准执行,住宿费不能调剂使用;不安排就餐的会议,综合定额按照扣除伙食费后的定额标准执行,伙食费不能调剂使用。
(三)会议室和会议器材设备租赁费不高于5000元/天标准,资料印刷费、车辆租赁费据实报销。业务会议与会人员交通费据实报销,其他行政会议原则上交通费由与会者回本单位报销。
第十一条 会议举办者根据工作需要,可按有关规定向邀请参会专家发放咨询费、讲课费、学术报告劳务费,按科研处相关管理规定标准列支。
第十二条 对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的会议,不得再向参会人员收取费用,严禁转嫁摊派会议费;使用多渠道资金举办的会议,按照成本补偿的原则,可以适度收取会议费等,收取的标准不能超过综合定额标准。各项会议费收入,应使用合法票据,及时交财务处,专户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收坐支。
第十三条 会议举办部门应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会议费报销时应提供会议通知(事由)、会议审批表、参会人员名单、相关票据的核销手续。与会议相关的会议费支出及其他支出应一次性集中报销,不得分次拆零报销。
第四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加强会议费使用监督检查,对会议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督促办会人员合理、合规使用和报销会议费。
第十五条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预存、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会议期间不得组织旅游以及安排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和礼品;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会议举办者是会议费使用的直接负责人,对会议经费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相关性承担直接责任;会议举办者依法依规据实报销会议费。会议举办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预存、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的;
(二)以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手段骗取会议费的;
(三)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的;
(四)违规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结合本办法规定,财务处出台学校会议经费分类归口管理制度,加强会议费预算管理。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党办、院办、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会议审批表
2.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会议费决算表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会议审批表
主办(承办)单位: (校外协办单位:)
会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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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期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共 天 (含报到及离会时间) |
会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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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主题及 相关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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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范围及人数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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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经费预算 (合计元) | 住宿费: 元; 伙食费: 元; 资料费: 元: 交通费: 元; 专家报告费、咨询费: 元; 会场租赁费: 元; 车辆租赁: 元; 其他费用: 元; |
审批意见 | 书记(院长)意见 | 分管(联系) 院领导意见 | 主办(承办) 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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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四川工程技术学院办公室制表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会议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承办)单位: ( 校外协办单位: )
会议名称 |
|
会期及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共 天(含报到及离会时间) |
举办地点及场所 |
| 项目 经费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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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主题及相关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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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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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规模(人数) | 共 人,其中外地代表 人,本地代表 人。 |
会议费支出及相关支出 决算合计 元 | 伙食费 | 元/天* 人* 天= 元 | 印刷费 |
| 交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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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 元/天* 人* 天= 元 | 场租费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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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费支出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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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 咨询费 | 元/人* 人= 元 | 特邀代表城市间交通费 |
| 专项业务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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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 | 元/天* 人* 天= 元 | 文集出版费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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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支出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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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务费收入合计 元 | 实际收取会务费 元;合作单位汇款 元;专项资助 元。 |
审批意见 | 书记(院长)意见:
| 分管(联系)院领导意见:
| 举办部门意见: |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各单位会议结束后应在30天内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2、会议费报销时须提供《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会议审批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会议费支出决算表》、会议审批文件或项目预算批复件、会议通知(包含会议、活动议程、参会人员等)、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与会议相关的有效发票(收据)和其他单据、会议费合同或协议、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需票据开具单位签字盖章)、电子结算单(支付凭条)等凭证。
3、会议费支出与其他相关支出应集中一次性报销,不得分次拆零报销。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计财处制表
学院会议审批表(办公室制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