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四 川 工 程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关于印发《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学院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学校对《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经学院党委研究讨论通过,现印发给大家,请学院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认真组织传达和学习,并严格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自二〇一五年一月一日起实施,原有相关的制度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附件:
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doc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