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23 浏览次数:
2017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今年清明节放假安排为:4月2日(星期日)至4日(星期二)放假,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学生上第六周星期一的课。
请各部门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放假期间人财物安全。干部值周和院领导带班按照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干部值周安排》执行,不再做另行安排。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