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四川省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名单的通知
川教函[2006]467号
各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高校公寓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作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标准化学生公寓创建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03]426号)精神和《四川省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评估试行标准》,四川省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评估验收组,通过听取学校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评议打分等形式,对四川大学等8所高校的学生公寓在预评的基础上进行了正式评估验收。根据评估验收结果,经审核,决定授予四川大学等8所高校的5幢公寓“示范性标准化学生公寓”和76幢公寓“标准化学生公寓”称号。
希各高校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建设和管理,为广大师生员工营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推动全省高校学生公寓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四川省高校第一批标准化学生公寓名单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四川省高校第一批标准化学生公寓名单
一、示范性标准化学生公寓(5幢)
四川大学2幢:江安校区14、18围合
西南交通大学1幢:犀埔校区天佑斋10幢
四川农业大学2幢:第3住宿部20宿舍、21宿舍
二、标准化学生公寓(76幢)
四川大学17幢:江安校区1-19围合(除14、18围合)
西南交通大学13幢:犀浦校区1-14幢(除天佑斋10幢)
四川农业大学7幢:第3住宿部18、19、22、23宿舍,第4住宿部24、25、26宿舍
西南科技大学19幢:学生公寓东苑1-12号楼西苑7-9号楼、北苑4-7号楼
四川师范大学7幢:学生新村1、2、3、4、5、6、7幢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5幢:航空港校区13号、14号、15号、16号、17号学生公寓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4幢: 4号、5号、6号、7号学生公寓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4幢:2号、9号、10号、11号学生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