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11舍学生楼长邓敏的通报批评
学校各宿舍,全体同学:
2016级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三班学生邓敏,在任学生宿舍11舍学生楼长期间,利用职权之便三次为他人私销夜不归寝记录,并蓄意宣传经销商品,在所属宿舍内造成恶劣影响,极大地损害了宿管会学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为严肃校规校纪,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根据我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宿舍楼层长(勤工助学岗位)考核细则》内相关条款之规定,鉴于该生积极配合调查,对错误问题反省较为深刻,经研究,决定给予邓敏全校通报批评并撤销其宿管会及宿舍内一切职务的处罚决定。望其他学生干部及同学们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加强自身管理,做一名合格的大学生。
学生处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