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部、各班级:
寒假临近,根据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寒假期间留校住宿做出如下规定:
一、留校住宿的原则、条件和要求
1.因学院要在假期对学生宿舍进行检修,学生原则上不得在假期留校住宿。
2.确有正当理由或实际困难须留校住宿的,应具备下列任一条件:
⑴ 家庭贫困者;
⑵ 经保卫处同意假期护校的;
⑶ 经学生处同意假期在宿舍勤工助学的;
⑷ 经学院安排在校实习或从事其它活动的。
3.按照严格控制、统一安排、凭证出入的原则严格管理。
4.留校住宿期间,学院仍将认真执行内务检查和晚查寝等各项规定,留校住宿学生应根据相应规章制度的要求,听从安排,服从管理。
二、留校住宿应履行的手续
1.学生填写《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并附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特别是贫困证明),由辅导员(班主任)、系部书记审批签字后于12月28日前交宿管中心;
2.经学院安排在校实习、培训或从事其它活动须留校住宿的学生,由相关部门统一出具证明材料,学生个人不再填写《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
3.凡经批准后留校住宿的学生,应分别在辅导员(系部)和宿管中心备案;
4.1月15日前,凭审批后的《申请表》和一寸标准照到所在学生宿舍值班室办理出入证,安排寝室。
三、入住地点:各宿舍的指定寝室。
四、入住时间: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2月19日
五、其他
1.学生宿舍2月19日开放,此前概不接待中途返校学生。
2.宿舍热水系统寒期将进行检修,集中洗浴地点和供水时间另行通知。
3.寒假期间留校学生就餐食堂等待后勤服务中心通知。
4.请各位同学提前给一卡通充值并圈存热水费用。
学生处宿管中心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