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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寒假期间留校住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院各系部、各班级:

寒假临近,根据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寒假期间留校住宿做出如下规定:

一、留校住宿的原则、条件和要求

1.因学院要在假期对学生宿舍进行检修,学生原则上不得在假期留校住宿。

2.确有正当理由或实际困难须留校住宿的,应具备下列任一条件:

⑴ 家庭贫困者;

⑵ 经保卫处同意假期护校的;

⑶ 经学生处同意假期在宿舍勤工助学的;

⑷ 经学院安排在校实习或从事其它活动的。

3.按照严格控制、统一安排、凭证出入的原则严格管理。

4.留校住宿期间,学院仍将认真执行内务检查和晚查寝等各项规定,留校住宿学生应根据相应规章制度的要求,听从安排,服从管理。

二、留校住宿应履行的手续

1.学生填写《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并附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特别是贫困证明),由辅导员(班主任)、系部书记审批签字后于12月28日前交宿管中心;

2.经学院安排在校实习、培训或从事其它活动须留校住宿的学生,由相关部门统一出具证明材料,学生个人不再填写《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

3.凡经批准后留校住宿的学生,应分别在辅导员(系部)和宿管中心备案;

4.1月15日前,凭审批后的《申请表》和一寸标准照到所在学生宿舍值班室办理出入证,安排寝室。

三、入住地点:各宿舍的指定寝室。

四、入住时间: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2月19日

五、其他

1.学生宿舍2月19日开放,此前概不接待中途返校学生。

2.宿舍热水系统寒期将进行检修,集中洗浴地点和供水时间另行通知。

3.寒假期间留校学生就餐食堂等待后勤服务中心通知。

4.请各位同学提前给一卡通充值并圈存热水费用。

学生处宿管中心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