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相关处室、全体2013届毕业生:
本学期已临近期末,经学院教务处、计财处、就业办、保卫处、学生处会商,现就2013届毕业生(全日制)顶岗实习和毕业证书发放等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顶岗实习
1.请各系(部)于2012年12月21日之前组织召开顶岗实习动员会,组织师生学习我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并按《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妥善布置各项工作。
2.所有学生均需按《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要求在2013年6月10日之前将《顶岗实习手册》交回到校内指导教师处,校内指导教师务必在2013年6月13日之前把学生顶岗实习成绩录入到教学管理系统中。
3.凡是已签就业协议且在下学期开学前要到就业单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下学期开学可不回学校报到,直接去就业单位顶岗实习;其他学生下学期开学必须先回学校报到,由各系就近安排顶岗实习,直到学生去就业单位顶岗实习。
4.考虑到各系(部)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对于去就业单位顶岗实习的学生,因学生与就业单位已签就业协议,可不再签署顶岗实习协议。其他学生在落实顶岗实习单位后则仍需由学校和实习单位签署顶岗实习协议(乙方加盖系(部)公章)。
5.系(部)主任和系党总支书记务必按《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加强对顶岗实习工作的检查,务必要及时准确掌握每一个学生实习单位、实习地点、实习内容、时间安排和指导教师安排等信息;督促各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关心和管理。
6.为了能按时、准确地给学生进行毕业电子注册,请各系(部)提醒2013届毕业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务必经常登录学校教学管理系统,查看教务处相关通知,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办理有关事宜。
二、毕业证书发放
1.教务处于下学期重修重考结束后(第12周末开始考试),将学生的费用结算清单提供给计财处,所有学生必须在2013年6月10日之前到计财处交清学费,计财处于2013年6月13日将不欠费学生名单提供给教务处,教务处在2013年6月15日之前进行毕业审核,凡按教学计划要求如期修够规定学分、不欠费且无纪律处分者准予学历注册并于2013年6月29日发放第一批毕业证书。
2.所有学生于下学期2013年6月29日-7月2日期间回校办理离校手续。办理完离校手续后方可到本班辅导员(班主任)处领取毕业证书。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按“学籍管理制度” 规定可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三周在学校教学管理系统上报名重修重考,参加下学期12周周末全校统一组织的重考,具体安排下学期详见教学管理系统上的通知(第2周出通知)。
3.学生本人如果未按上述时间要求办理学费、顶岗实习报告和离校等手续而造成延期学历注册(甚至错过教育部本年度学历注册时间)、延误领取毕业证书的,责任自负!请各辅导员(班主任)注意关注本班学生的学业情况和交费情况,提醒学生按要求办理相应手续。
三、安全管理
1.毕业班学生因校外顶岗实习离校前,应由辅导员、班主任召开校外顶岗实习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向学生强调校纪法规和校外交通、人身、财物安全注意事项。
2.毕业生离校前,须在辅导员、班主任处进行离校登记,载明校外顶岗实习地点、个人联系电话、离校时间等基本信息并由学生本人签名;毕业生在外实习期间如有信息变动,应主动及时告知辅导员、班主任和实习辅导老师,以便系部准确掌握毕业生校外情况。
四、宿舍管理
1.毕业班学生因校外顶岗实习不在宿舍住宿的,务必于离校时在宿舍值班室登记并交还寝室钥匙。
2.在德阳市区顶岗实习须在校住宿的,应出具申请;在校住宿期间应遵守学校的住宿管理规定(特别是作息时间)。
3.毕业班学生中途因故返校住宿的,应在宿舍值班室登记并领取寝室钥匙。
4.毕业班学生因校外顶岗实习离开宿舍,应将个人贵重物品带走或寄存到贵重物品保管室;关闭门窗和电源。
五、档案和户口
1.毕业生档案、户口的派往地址是按照学生签订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户档接收单位”栏中用人单位所签内容执行。请毕业生再次核对自己《协议书》中单位是否要求接收档户关系。若不接收档户关系的则寄转回原籍,原籍地址是《毕业生推荐表》中“原户籍所在地”的市一级(省外可为县一级)人事局。如有变动需签约单位出具变更证明且加盖公章后报给就业办变更寄转地址。
2.毕业生应在2013年6月底返校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返校,需写书面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给委托人到校办理派遣手续),合格毕业生在辅导员处领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到工农村派出所下户口,派出所依据《通知书》开出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将户口迁移证和《通知书》在1个月内交到派往地进行报到。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学生处用机要快件邮寄到《通知书》上派往地址。档案和户口的派往地址是一致的。此项工作非常重要,有时间限制,请每位毕业生务必安排时间专项办理。迁移户口仅对入学时将户口迁至学校的毕业生有效。
六、注意事项
1.已签约学生应在放假前主动和签约单位联系提前上岗时间及注意事项,并将上岗时间报给本系部。
2.在2013年8月1日前请勿更换手机号码,以便学校就有关毕业的重要事情联系同学。
3. 如毕业生在签约单位顶岗实习后决定毕业后不到该单位就业的,必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解约。解约需办理书面的解约函,函上要明确单位与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并盖单位公章生效。解约后应将解约函和学生持有的原签约单位《就业协议书》一起交到就业办进行登记并变更档户寄转地址(此工作本届学生在2013年5月30日前完成)。
所有毕业生校外顶岗实习离校前均应办理上述相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校,否则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学院教务处、学生处、就业办网页及本班QQ群。
学生处(代章)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