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毕业生管理

毕业生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规管理 >> 毕业生管理 >> 正文

2012届毕业生须知

发布日期:2012-06-13    作者:     来源:     点击:

2012届全体毕业生同学:

为了方便大家了解正式毕业离校时的相关要求和工作程序,按照学院 “2012届毕业生工作联席会”的要求,制定本须知如下:

一、领取毕业证等

(一)《就业报到证》

1、经办部门:就业部

2、联系电话:0838-2651111

3、时间安排:6月26日—28日

4、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先由辅导员(班主任)到就业部领取《就业报到证》,再由毕业生到辅导员(班主任)处领取《就业报到证》。

(二)户口迁移证明

1、经办部门:保卫处

2、联系电话:0838-2652609

3、时间安排:6月26日起

4、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

(1)只有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毕业生才需办理此项手续,6月20日前保卫处向各系部提供户口迁移到学校的毕业生名单;

(2)户口迁移到学校的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工农村派出所(联系电话:0838-2651041)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为防止户口关系过期作废,请务必在开出户口迁移手续后30天内到迁移地公安部门完成上户手续。

(三)毕业证

1、经办部门:教务处

2、联系电话:0838-2651117、2651112

3、时间安排:6月26日—28日

4、领取毕业证的条件

(1)无欠费;

(2)已解除留校察看处分;

(3)修够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且符合学分要求;

(4)离校手续办理完毕。

说明:

第一,欠费学生务必于6月15日前到学院计财处补交学费;

第二,截止2010年7月1日,留校察看已满1年但处分仍未解除者,务必于6月20日前向学生处提出解除处分的申请;

第三,请学生于6月20日以后在学院教学管理系统上查询6月26日能够拿到毕业证的学生名单,请不能按期拿到毕业证的学生务必到教务处办理延长学制手续。

5、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

(1)毕业生的毕业证,6月26日由辅导员(班主任)到教务处领取;

(2)毕业生凭已办完手续的离校通知单(户口迁移到学校的毕业生还必须凭户口迁移手续)到辅导员(班主任)处领取。

(四)毕业生档案

1、经办部门:学生处

2、联系电话:0838-2651113;

3、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

(1)毕业生档案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进行邮寄(成都地区邮政机要方式邮寄),不能由个人领取;

(2)毕业生档案的邮寄地址与学生所领取《就业报到证》上载明的地址相同;请学生向就业部核实;

(3)7月30日前后,学生处将毕业生档案邮寄到派遣单位所在地,请注意查收,以免遗失;

(4)学生档案查询的有效期为一年,过时无法查询。

(五)党组织关系

1、经办部门:组织部

2、联系电话:0838-2651212

3、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

(1)学院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到各系党总支领取;

(2)与党组织关系的相关的其他材料原则上装在毕业生档案中邮寄,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六)团组织关系

1、经办部门:学院团委

2、联系电话:0838-2658017

3、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到团委办理相关手续时,团员须带上团员证,并缴纳2012年1~7月的团费,再转团组织关系;团员证未注册的,须先注册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团员证遗失的,需带一寸照片补办团员证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二、办理离校手续

1、办理对象:2012届所有毕业生

2、办理部门:系部党总支、团委、学生处、图书馆、饭卡销售处、计财处、教务处、宿管中心

3、工作安排:

(1)6月26日,各系到学生处领取《2012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通知单》;

(2)6月26~28日,毕业生凭领取的《2012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通知单》到相关地点办理离校手续。

(3)6月29日前,毕业生将办理完毕的《2012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通知单》交到辅导员(班主任)处。

三、其它

1、7月2日前,除已经按照学院规定办理留校手续的学生,所有毕业生必须按时离校,不得滞留宿舍或学校;

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离校的,必须向宿管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留校时间。

2、7月2日前,毕业生离校时必须拿走全部个人物品;

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取走个人物品的,必须向宿管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保留时间。

3、截止2012年7月1日,2011/2012学年国家奖、助学金已发放完毕,请相关学生与所属系部或辅导员(班主任)取得联系;若对发放工作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学生处(0838-2651113)联系。

4、成教学生相关离校手续的办理由成教院另行制定。

学 生 处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