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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届毕业生须知

发布日期:2010-06-11    作者:     来源:     点击:

2010届全体毕业生同学:

为了方便大家了解正式毕业离校时的相关要求和工作程序,按照学院“2010届毕业生工作联席会”的要求,制定本须知如下:

一、领取毕业证等

(一)《毕业生派遣单》

1、经办部门:就业部

2、联系电话:0838-2651111

3、时间安排:6月28日—30日

4、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先由辅导员(班主任)到就业部领取《毕业生派遣单》,再由毕业生到辅导员(班主任)处领取《毕业生派遣单》。

(二)户口迁移证明

1、经办部门:保卫处

2、联系电话:0838-2652609

3、时间安排:6月28日—30日

4、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

(1)只有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毕业生才需办理此项手续,6月20日前保卫处向各系部提供户口迁移到学校的毕业生名单;

(2)户口迁移到学校的毕业生凭《毕业生派遣单》到工农村派出所(联系电话:0838-2651041)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为防止户口关系过期作废,请务必在开出户口迁移手续后30天内到迁移地公安部门完成上户手续。

(三)毕业证

1、经办部门:教务处

2、联系电话:0838-2651117、2651112

3、时间安排:7月1日

4、领取毕业证的条件

(1)无欠费;

(2)已解除留校察看处分;

(3)所有课程全部合格;

(4)离校手续办理完毕。

说明:

第一,欠费学生务必于620日前到学院计财处补交学费,以便按时领取毕业证,过期本学期不再办理,后果学生自负。6月21日—7月26日补交学费的学生,只能在9月中旬领取毕业证。

第二,截止2010年7月1日,留校察看已满1年但处分仍未解除者,务必于6月20日前向学生处提出解除处分的申请;超过规定时间,本学期将不再受理解除处分的申请。

第三,请学生于6月24日以后在学院教学管理系统上查询7月1日能够拿到毕业证的学生名单,请不能按期拿到毕业证的学生务必到教务处办理延长学制手续。

5、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

(1)毕业生的毕业证,7月1日由辅导员(班主任)到教务处领取;

(2)毕业生凭已办完手续的离校通知单(户口迁移到学校的毕业生还必须凭户口迁移手续)到辅导员(班主任)处领取。

(3)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证书管理,自今年起,学院只在以下4个时段核发毕业证,其它时间一律不予办理:

第一时段:当年7月初(顶岗实习结束后)

第二时段:当年9月中旬

第三时段:当年12月中旬(重考结束后)

第四时段:次年5月中旬(重考结束后)

(四)毕业生档案

1、经办部门:学生处

2、联系电话:0838-2651113;

3、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

(1)按照国家规定,毕业生档案只能通过邮政机要件的方式进行邮寄,不能由个人领取;

(2)毕业生档案的邮寄地址与学生所领取《毕业生派遣单》上载明的地址相同;若有疑问,请直接向就业部咨询;

(3)由于装档任务细致而繁重,要到7月30日前后,学生处才能将毕业生档案邮寄到派遣单位所在地,请注意查收,以免遗失;

(4)学生档案查询的有效期为1年,过时无法查询。

(五)党组织关系

1、经办部门:组织部

2、联系电话:0838-2651212

3、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

(1)学院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到各系党总支领取;

(2)与党组织关系的相关的其他材料原则上装在毕业生档案中邮寄,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六)团组织关系

1、经办部门:学院团委

2、联系电话:0838-2658017

3、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到团委办理相关手续时,团员须带上团员证,并缴纳2010年1~7月的团费,再转团组织关系;团员证未注册的,须先注册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二、办理离校手续

1、办理对象:2010届所有毕业生

2、办理部门:系部党总支、团委、学生处、图书馆、饭卡销售处、计财处、教务室、宿管中心

3、工作安排:

(1)6月28日,各系到学生处领取《2010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通知单》;

(2)6月28~30日,毕业生凭领取的《2010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通知单》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3)7月1日前,毕业生将办理完毕的《2010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通知单》交到辅导员(班主任)处。

注: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照常办理离校手续。

三、其它

1、7月5日前,除已经按照学院规定办理留校手续的学生,所有毕业生必须按时离校,不得滞留宿舍或学校;

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离校的,必须向宿管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留校时间,但最晚不得超过7月14日。

2、7月5日前,毕业生离校时必须拿走全部个人物品;

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取走个人物品的,必须向宿管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保留时间,但最晚不得超过7月14日。

3、截止2010年< , span lang="EN-US" 12pt>7月1日,2009/2010学年国家奖、助学金已经分两学期发放完毕,请相关学生与所属系部或辅导员(班主任)取得联系;若对发放工作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学生处(0838-2651113)联系。

4、成教学生相关离校手续的办理由成教院另行制定。

学生处

二○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