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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届毕业生办理提前离校顶岗实习手续须知

发布日期:2007-01-14    作者:     来源:     点击:

2007届毕业生办理提前离校顶岗实习手续

须 知

2007届全体毕业生同学:

为了让大家了解毕业生办理提前离校顶岗实习手续的相关要求和流程,方便毕业生顺利完成相关手续,按照学院 “2007届毕业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联席会”的精神,制定本须知如下:

一、办理离校手续的条件

(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有就业协议且要求在3月初之前顶岗实习的;

2、不合格课程在3门及以下的;

3、实践性环节全部合格的;

4、公选课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

5、交清学校全部费用的;

6、无留校察看处分的。

(二)不合格课程在3门及以下的学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必须到系部领取申请书,并提出“按时回校参加重考”的保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三)留校察看已满1年(截止2007年3月1日)但处分仍未解除者,务必于1月20日前向学生处提出解除处分的申请;超过规定时间,学生处、教务处本学期将不再受理解除处分的申请。

二、办理离校手续的相关要求

1、1月20日上午,辅导员(班主任)按照就业部提供的“可以办理离校手续的学生名单”将《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通知单》发到毕业生手中。

2、不合格课程在3门及以下的学生要求离校的,须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的同时将申请书交回就业部后,才能领取《毕业生办理提前离校顶岗实习手续通知单》。

3、符合离校条件的学生,每人只能领取一份《毕业生办理提前离校顶岗实习手续通知单》,若有错填或遗失,概不换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4、非党员毕业生不需要到党办办理手续。

5、到团委办理相关手续时必须先缴纳团费;团组织关系将直接装入学生本人档案中。

6、在办理完全部手续后,请将《毕业生办理提前离校顶岗实习手续通知单》交回就业部;并领取《毕业生质量评价调查表》

7、请在离校前到辅导员(班主任)处核实自己的《学生登记表》和《毕业生情况表》是否已经交齐,并注意到系部领取《毕业综合实践手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旷课对待;连续旷课超过两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1)不符合办理提前离校顶岗实习手续条件而擅自离校者;

(2)未办理提前离校顶岗实习手续而擅自离校者;

(3)未办理完提前离校顶岗实习手续而擅自离校者;

(4)办理完提前离校顶岗实习手续但未将《毕业生办理提前离校顶岗实习手续通知单》交回就业部而擅自离校者。

三、办理离校手续的安排

(一)集中办理离校手续的安排:

1、时间:1月27日下午15:00。

2、地点:第二教学楼一楼大厅。

3、参加集中办公的部门:

团委、就业部、实习工厂、教务室、体育教研室。

(二)不集中办理离校手续的安排:

1、时间:1月20日~27日上班时间;

2、不参加集中办公的部门:

党办、系部、宿管中心、图书馆、饭卡销售处。

(三)费用结算

1、从即日起,欠费毕业生应尽快到财务处缴清所欠费用,否则不能办理毕业提前离校顶岗实习手续。

2、1月16日前,财务处将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完成所有毕业生费用的结算工作。

3、1月16日,财务处将把欠费学生名单及欠费情况通报毕业班级的辅导员(班主任)老师。

4、1月17~19日,请辅导员(班主任)到财务处结算所属班级学生的费用,并及时将结余部分发放到学生手中。

四、离校后办理毕业证等手续的安排

(一)返校重考注意事项:

1、3月19日~4月13日(第3~6周)是重考报名时间;6月4~8日(第13周)是重考时间

2、重考报名方式:电话报名(考务室电话:2652970),网上报名(http://218.6.165.7/web/web/web/index.asp)。

请有关学生务必按照以上安排及时与做好报名和重考准备。

(二)6月15日前,请按照要求将《毕业综合实践手册》寄回所在系部。

(三)7月1日后,可以办理毕业证等相关手续:

1、先由辅导员(班主任)到保卫处领取户口关系和《毕业生派遣单》。

2、到辅导员(班主任)处领取《毕业证书》、户口关系和《毕业生派遣单》。

3、不能回校的毕业生请事后将自己的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和邮寄费用留给辅导员(班主任),再由辅导员(班主任)将《毕业证书》、户口关系和《毕业生派遣单》一起邮寄给本人。

4、领取户口关系和《毕业生派遣单》后,请务必在1个月内到《毕业生派遣单》上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完成上户手续。

5、7月20日前后,学生处将按照就业部提供的派遣地址把学生档案邮寄到派遣单位所在地,请注意查收,以免遗失(注:按照规定,学生档案不准由个人领取;学生档案查询的有效期为1年,过时无法查询)

四、其他

1、毕业生在办理完离校手续后滞留学校期间,一切管理制度不变,严禁任何毕业生以毕业离校为由随意进出校门或夜不归宿等。

2、1月30日,学生宿舍将实行封闭管理,请毕业生做好离校准备;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离校的必须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才能延长留校时间。

3、2月25日是学生宿舍正式开放的时间,请毕业生提前做好准备。

4、为了方便毕业生乘车和出行,学院决定不收回学生证。

最后,祝愿全体毕业生:

工作如意!生活愉快!!一路顺风!!!

学生处

二○○七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