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不准顶撞教官和老师;
第二、不准擅离部队;
第三、不准无故逃训;
第四、不准谎报病情;
第五、不准随便窜班;
第六、不准拉帮结派、打架斗殴;
第七、不准抽烟、喝酒、赌博;
第八、不准到江河、湖泊或池溏洗澡、游泳;
第九、不准故意损坏公物;
第十、不准涉足娱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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