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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8-04-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生工作部(处)是学院党委和行政下属的学生工作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范围是:

一、根据学院党委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计划和措施,监督检查各系思想政治教育开展情况。经常了解学生思想情况,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定期向党委汇报重要情况,在向党委汇报的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二、督促全校文明修身实践(必修)课程的实施,做好《心理健康教育》、《法纪安全教育》及《职业道德与就业指导》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及时反馈信息。

三、协助组织部和各系做好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及学生党员的教育工作。

四、联系和安排新生军训和入学教育,做好新生军训的管理和成绩考核。

五、协助主管院领导落实学院对学生工作的安排和要求,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制定并督促系部实施学院对学生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好系部学生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召开学生工作协调会。

六、落实辅导员进人计划,安排辅导员(班主任)培训工作;对全校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学期考核;协调系部学年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评选。

七、负责学生重大违纪事件、突发性事件和跨系部学生违纪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全校违纪学生档案;受理违纪学生处理的申诉。

八、负责学生报到注册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系部做好新生的入学和报到注册的准备工作,办理学生注册、休学、复学等事宜;负责全院学生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九、全面实施寝室文明建设,做好全校新生的住宿安排和学生宿舍的调整搬迁、清洁卫生、安全管理、维修上报、宿舍活动、思政教育、临工聘用及管理等工作。

十、办理学生证、走读证,印发学生通知书;负责管理、发放学生档案。

十一、协调学院团委开展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指导院学生会工作的开展;协助体育工作部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

十二、组织开展有关学生管理和学生组织方面的评优评奖,开展学生学年总结、评比和表彰工作。

十三、负责全校学生“奖、贷、助、补”的评审和管理、保险和理赔、入伍咨询和学费补偿以及勤工助学工作。

十四、做好全校学生心理咨询工作,采用专兼结合的工作体制,全面开展教学、测量、咨询、研究、培训等工作。

十五、做好学生及家长来电、来信、来访的接待咨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