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寒假期间留校住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生班级:

寒假临近,部分学生因各种原因提出寒假期间在校住宿的要求。根据学院和学生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寒假期间留校住宿做如下规定:

一、留校住宿原则、条件和要求

1、因学院要在假期对学生宿舍进行检修,学生原则上不得在假期留校住宿。

2、确有正当理由或实际困难须留校住宿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 家在外省(市、自治区)或省内边远地区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⑵ 经保卫处同意假期护校的;

⑶ 经学生处同意假期在宿舍勤工助学的;

⑷ 经学院安排在校实习或从事其它活动的。

3、严格控制,集中住宿,统一管理,凭证出入。

4、留校住宿学生应遵守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和要求,听从安排,服从管理。

二、留校住宿应履行的手续

1、学生填写《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可在学院网站“学工在线”下载)并附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特别是享受贫困助学金的材料),由辅导员、系部审批签字后于1月14日前交宿管中心;

2、经学院安排在校实习或从事其它活动须留校住宿的学生,由相关部门统一出具证明材料,学生个人不再填写《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

3、凡经批准后留校住宿的学生,应分别在辅导员(系部)和宿管中心备案;

4、1月18日前,凭审批后的《申请表》和一寸标准照到各学生宿舍值班室办理出入证,安排寝室;

5、1月20日前,凭出入证到指定住宿宿舍值班室办理入住登记手续。

三、集中入住地点:待定。

四、集中入住时间: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2月23日

五、学生宿舍2月23日开放,此前概不接待中途返校学生。

六、寒假期间留校学生就餐、打开水地点设在松苑餐厅一楼食堂,热水供应请关注后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