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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省易班共建高校“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弘扬青春正能量,充分展示我师生的精神风貌,彰显优秀青年师生突出事迹,在“五四运动”九十七周年之际,决定利用工院易班平台参加全省首批易班共建高校“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评选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师生积极参与网络文化建设,寻找身边的优秀青年,传递榜样的力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5月19日

二、活动主题

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

三、活动对象

学院全校师生

四、活动内容

以“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为主题,寻找身边典型的青年师生模范榜样,并通过易班平台进行风采展示和先进事迹分享,弘扬“五四”精神,传递榜样的力量。

五、活动要求

1.以系部为单位推荐,不接受个人或团队自行报名。每系限推荐1名在校青年教师和1名在校学生。参评候选人须思想积极上进,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无违纪违规行为且有典型先进事迹。

2.推荐的优秀青年学生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能展示出当代大学生积极进取、青春活力的精神面貌;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志愿服务学校和社会等方面有突出事迹,不断传播正能量,体现五四精神。

3.推荐的优秀青年教师应在教师工作岗位上积极工作,在教育教学取得一定的成绩,能代表当代青年教师蓬勃朝气的精神面貌;业务能力强,在教书育人,传道授业中奉献出自己的青春和活力。

六、评选流程

1.各系部初审评选(2016年5月10日—5月17日)

(1)各系部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选拔,营造氛围。

(2)各系部在开展初选活动评选时,要充分利用易班网进行网络媒体宣传和评选活动展示。采取易班网线上评选和系部内线下的主题评选活动结合的方式,有效吸引在校师生参与,评选出优秀的推荐候选人。

2.各系部递交推荐材料(2016年5月18日—5月19日)

推荐材料包括:《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参评推荐表》(附件一)、以及各推荐候选人支撑材料。

其中支撑材料包括: (1)反映推荐候选人先进事迹的获奖证书和资料。(2)个人生活照两张。

3.推荐材料递交方式:

各系部将每位推荐候选人的《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参评推荐表》、支撑材料扫描件和推荐材料分别保存为文件夹,命名为“姓名+教师(学生)”通过电子邮箱交到学生处贺老师(9264091@qq.com)处。经学生处评选后,将选送优秀学生、老师各一名报送至省易班发展中心。

学院易班发展中心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