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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团委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团组织生活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院各系团总支、各班级团支部:

为继续切实履行“引领青年、组织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好共青团对青年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现下发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团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请各系团总支、各班级团支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团组织生活要求

1.本学期各班级团支部组织生活可选择课余时间或周末班会时间,在各系团总支、班导师、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结合党和国家的最新要求、时事热点,以及专业特色和参与对象的需求,自选主题开展团组织生活。也可参考以下方面拟定主题:

(1) 弘扬和培养“工匠精神”,打造持续专注、精益求精的“工匠文化”。

(2)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改进和端正学风,不断提高学习能力。

(4)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

(5) 培养创新创业精神。

(6) 弘扬传统文化。

(7) 畅想文化艺术,展现青春风采。

2. 团组织生活要结合学生实际,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形式新颖(如团会、社会实践、志愿者行动、沙龙或其他易于被青年学生接受的喜闻乐见的形式),要在创新上下功夫,体现出时代特征、青年特点、学科及专业特色。对于形式内容新颖、团员反映好的团组织生活,院团委将进行宣传和展示推广。

二、团组织生活实施

(一)申报阶段

1.各班级团支部经班导师、辅导员、班主任批准,向各系团总支递交团组织活动开展报表,系团总支对活动的实施提出意见,并在各团支部的活动准备中予以协助和支持。

2.各系团总支必须在活动开展前2天将支部的团组织活动开展报表报院团委。

(二)开展阶段

1.各班级团支部要严格执行活动开展审批流程,开展活动时应选择课余时间或周末班会时间,不得影响其他班级的正常教学秩序,要特别注意活动安全。

2.院团委组织部将对团支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三)总结阶段

学院团委每月将评选出活动开展好的支部,给予表彰和宣传。同时团组织活动的成效和完成情况将作为系团总支月考核的考核内容和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评比的重要参考依据。

共青团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