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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暑假期间留校住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院各系部、各班级:

暑假临近,根据学院和学生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对暑假期间留校住宿做出如下规定:

一、留校住宿的原则、条件和要求

1.因学院要在假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全面检修,学生原则上不得在假期留校住宿。

2.确有正当理由或实际困难须留校住宿的,应具备下列任一条件:

⑴ 家在外省(市、自治区)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⑵ 经保卫处同意假期护校的;

⑶ 经学生处同意假期在宿舍勤工助学的;

⑷ 经学院安排在校实习、培训(除8月25日后结束校内实训的学生,其他学生须在实训结束后2日内离校)或从事其它活动的。

3.对于留校住宿实行严格控制、集中住宿、统一管理、凭证出入。

4.留校住宿学生应遵守学院相应规章制度和要求,听从安排,服从管理。

二、留校住宿应履行的手续

1.学生填写《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可在学院网站“学工在线”之“资源下载”下载)并附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特别是享受贫困助学金的材料),由辅导员(班主任)、系部审批签字后于7月8日前交宿管中心;

2.经学院安排在校实习、培训或从事其它活动须留校住宿的学生,由相关部门统一出具证明材料,学生个人不再填写《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

3.凡经批准后留校住宿的学生,应分别在辅导员(系部)和宿管中心备案;

4.7月9日前,凭审批后的《申请表》和一寸标准照到所在学生宿舍值班室办理出入证,安排寝室;

5.7月12日前,凭出入证到指定假期留校住宿宿舍值班室办理入住登记手续。

三、集中入住地点:待定。

四、集中入住时间: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8月25日

五、其他

1.学生宿舍8月25日开放,此前概不接待中途返校学生。

2.暑假期间留校学生就餐及打开水地点等待后勤服务中心通知。

3.请各位同学提前给一卡通充值并圈存热水费用。

学生处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