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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第一学期学生申报公选课学分和特长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系团总支:

为鼓励同学们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根据学生手册《学生参加社团申报公选课学分和< 特长证书>的有关规定》,学校将于近期对参加学生社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的同学进行公选课学分和特长证书的认证。请各系团总支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并于2017年12月5日之前统一将符合加公选课学分和特长证书的同学名单及相关资料(电子档和系部盖公章纸质材料各一份)交学院团委办公室5C202。

备注:

1、学生申请加公选课学分和特长证书的有关规定见学院网站――学工在线――信息传递或《学生手册》第四部分有关内容。

2、申请加公选课学分和特长证书的申报表在学院网站――学工在线――信息传递。

3、申请加公选课学分和特长证书的同学可于12月底在学院网站――学工在线――信息传递中核实是否通过审批。

4、学生参加社团申报公选课学分,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需进行学分收费,此费用由财务直接在学费中扣除。流程:审核通过的同学请于本学期内到学生服务大厅教务处窗口自行办理

5、咨询电话2658017,联系人:刘老师。

共青团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九日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特长证书

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系部、班级

联系电话

所在学生社团

参加社团时间

申报特长项目

学 号

自我

鉴定(获得的荣誉)

系团总支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系党总支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学 院

团 委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特 别

说 明

1.申报特长证书的同学必须按照条件申报,并认真、属实填写该申报表。

2.申报特长证书的同学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