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全体2019届同学:
经学院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计财处、招就办、保卫处会商,现就2019届学生(全日制)顶岗实习和毕业证书发放等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顶岗实习注意事项
1.请各系(部)于2019年1月 6日之前组织召开顶岗实习动员会,组织师生学习我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并按《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妥善布置各项工作。
2.所有学生均需按《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要求在2019年6月11日之前将《顶岗实习手册》交回到校内指导教师处,校内指导教师务必在2019年6月14日下午6点之前把学生顶岗实习成绩录入到教学管理系统中。
3.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所有学生进行顶岗实习,都要由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订学生实习三方协议,各系办理手续并存档。招就办向系部提供顶岗实习安排名单,由系部安排和通知学生到岗实习;若用人单位未安排顶岗实习的学生由系部安排顶岗实习。建议仍有不合格课程的学生就近进行顶岗实习。
未签订就业协议,且自己联系单位顶岗实习的学生,须经系部审核批准。报系部审核批准时,学生须提供实习单位出具的实习接收函和签署学生实习三方协议(各系统一收取办理手续并存档),由系部安排到岗实习,相关信息由各系汇总后报招就办备案。
4.已签就业协议和经系部审核批准自己联系顶岗实习单位,且在下学期开学前到单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下学期开学可不回学校报到,直接去单位顶岗实习。
其他学生下学期开学必须回校报到,由各系安排实习实训。
5.各系主任和党总支书记务必按《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加强对顶岗实习工作的检查,及时准确掌握每个学生实习单位、实习地点、实习内容、时间安排和指导教师安排等信息;督促各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关心和管理。
6.为了能按时、准确地给学生进行毕业电子注册,2019届毕业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务必经常登录学校教学管理系统,查看教务处相关通知,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办理有关事宜。
二、毕业手续办理及毕业证书发放的安排
1.学校计财处将在2019年5月17日完成毕业学生的费用结算,并将《结算后的欠费学生名单》发到各系,所有结算后欠费的学生必须在2019年5月24日之前到计财处交清欠费,计财处于2019年5月28日将欠费学生名单提供给教务处。有遗留问题的学生必须在2019年5月24日前办理完相关手续(如欠学费的学生必须在这之前到计财交费,有“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解除手续,技能等级证书“不合格”的必须到系部提交技能等级证书)。否则将不能在第一批进行学历注册。
教务处在2019年6月21日之前进行毕业审核。凡达到毕业条件者准予学历注册并于2019年6月28日发放第一批毕业证书,进行毕业证书信息核对签字。请学生在领取到毕业证书后,仔细核对信息,如有问题请在6月29日前与教务处学籍管理老师联系(地点:五教学生服务中心,电话:0838-2650627)。
2. 第一批未毕业学生名单将于毕业审核完成后于2019年6月25日发至各系,未毕业学生需在辅导员处对《2019年第一批未颁发毕业证书学生名单及未毕业原因》进行个人基本信息、未毕业原因、最长修业期等信息确认和签字。
3.所有学生于2019年6月28日至6月30日期间回校办理离校手续,参加6月29日上午10:00的毕业典礼然后颁发毕业证书。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应按“学籍管理制度”规定,在最长修业期内(学制+3,含休学、留级),在学校教学管理系统里报名参加重修重考【具体安排详见教学管理系统上的通知(每学期第2周出通知)】,取得相应学分、达到毕业条件后,方可进行学历注册并发放毕业证书。
4.学生本人如果未按上述时间要求办理学费结算、处分解除、顶岗实习报告、技能等级证书等手续而造成延期学历注册、延误领取毕业证书的,责任自负!请各辅导员(班主任)注意关注本班学生的学业情况和交费情况,提醒学生按要求办理相应手续。
三、安全教育及管理
1.毕业班学生因校外顶岗实习离校前,辅导员、班主任应结合专业和班级实际,组织学习《2019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安全须知》,召开校外顶岗实习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向学生强调遵守法纪校纪和校外交通、人身、财物等安全注意事项。
2.毕业生离校前,须在辅导员、班主任处进行离校登记,载明校外顶岗实习地点、个人联系电话、离校时间等基本信息并由学生本人签名;毕业生在外实习期间如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有变动,应主动及时告知辅导员、班主任和实习辅导老师,以便联系。
3.如出现工伤等意外事故,请及时与学生处联系(地点:五教B202,电话:0838-2651113),以便及时处理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四、校外顶岗实习期间宿舍管理规定
(一)因校外顶岗实习不在宿舍住宿的:
1.务必于离校时在宿舍值班室登记,由宿管员查验物资无误,方能交还寝室钥匙到宿管员处。
2.应将个人贵重物品带走或寄存到贵重物品保管室,并按规定办理寄存手续;非贵重物品暂不带离的,必须打包封存、集中存放,并在宿舍值班室登记,否则遗失自负。
3.毕业班学生中途因故返校住宿的,应在宿舍值班室登记方能领取寝室钥匙。
(二)在德阳市区顶岗实习需在校住宿的:
1.毕业班学生应出具申请,按照流程办理。
2.在校住宿期间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住宿管理规定(作息时间、内务评分、晚查寝制度照常执行)。
(三)为保障安全,顶岗实习期间未离校的毕业班学生将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住宿。
(四)宿舍无人时务必关闭寝室门窗和电源。
五、档案和户口迁移手续办理须知
已签约毕业生档案、户口的派往地,是按照学生签订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户档接收单位”栏中用人单位所签内容和相关派遣政策执行。请毕业生认真核对自己《协议书》中单位是否要求接收档户关系。若不接收档户关系的则派回原籍,原籍派遣部门原则上为地市一级(省外可为县区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如有变动需签约单位出具变更证明且加盖公章后报给招就办变更派遣地。
拟专升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先按原籍拟派遣;专升本成功后,按政策规定不予毕业派遣,档案由学校教务处统一派送本科学校,户口由本人凭专升本录取通知书自行办理迁移手续后迁往本科学校。在领取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前须将就业报到证及签约解约函交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
自主创业、自由职业、未就业等毕业生的档案、户口按规定原则上派回原籍。
档案、户口需派往人事代理或托管机构的毕业生,须向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提交人事代理或托管机构的接收证明。
2.毕业生应在2019年6月底返校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返校,需写书面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给委托人到校办理派遣手续),合格毕业生在辅导员(班主任)处领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就业报到证”),延迟毕业的学生在取得毕业证后到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办领就业报到证。入学时将户口迁至学校的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工农村派出所下户口,派出所依据《就业报到证》开出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将户口迁移证和《就业报到证》在2个月内交到派往单位报到。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学生处统一寄送。档案和户口的派往地址原则上是一致的,按规定不能分别派往不同地方。到派遣单位报到或办理户口的迁转手续都有时间限制,请每位毕业生务必按照就业报到证上的签署期限及时办理。
六、其它注意事项
1.已签约学生应在放假前主动和签约单位联系提前到岗有关事项,并将上岗时间报给招就办和本系部。
2. 顶岗实习结束后,决定不在该单位就业的,必须与签约单位办理解除《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解约手续。解约需办理书面的解约函,该函要明确单位与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解约后须将解约函和学生持有的原签约单位《就业协议书》一起交到招就办进行变更登记(原则上2019年5月30日前完成)。毕业后因变更单位等情形要改签就业报到证的,也需要原单位出具解约函并退回就业协议书(具体要求参看就业报到证改办、补办和缓办的规定及流程)。
所有毕业生校外顶岗实习离校前均应按照学校相应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校,否则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 在2019年8月31日前,非特殊情况千万不要更换手机号码,以便学校通知有关毕业、就业、考试等重要事情;若有变化的,请及时告知辅导员(班主任),同时在就业管理系统中更新手机号码。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实习期间,请多关注学院教务处、学生处、招就办网页及本班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