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和我院关于2020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相关管理办法,经新疆驻派教师提供名单,各系审核,学生处复查,我校有103名新疆籍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现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12月17日,即日起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当面或者电话反映情况。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838-2651113 ,0838-2651501
联系人:李老师 贺老师
附件:2020-2021学年新疆籍学生贫困资助名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