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寒假期间住宿管理,确保留校住宿学生人身财物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现将寒假期间学生宿舍管理的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对留校学生严格控制,集中住宿,统一管理,凭证出入。(详见《关于寒假期间留校住宿的通知》和《寒假留校住宿须知》)
二、假前由各宿舍安全员对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通道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无损。
三、对寒假期间无人住宿的寝室实行封闭。
第一步:由宿舍值班人员检查确认学生离开后寝室门窗、水、电已关闭,所有电源插头取下,贵重物品已带走或寄存;
第二步:按统一要求在寝室门锁贴上学生处统一制作的封条;
第三步:在控电系统中关闭无人住宿寝室电源。
四、寒假值班
1、安排学生处人员寒假值班,对宿舍管理实施监督(见《学生处寒假值班安排》);
2、安排宿管员分区域值班(见《学生宿舍寒假值班安排》);
3、各宿舍安排寒假申请宿舍值班的勤工助学学生值班(见《学生宿舍寒假值班安排》);
4、各宿舍对值班学生进行岗前培训,明确职责,强调自身安全、宿舍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
五、学生大宗贵重物品寄存
1、要求学生在离校时将小件贵重物品随身带走,大件贵重物品按要求寄存到所在宿舍贵重物品保管室;
2、寄存、领取时出具统一的凭条;
3、由各宿舍值班的勤工助学学生24小时看守,每天清点寄存物品并作好记载。
六、关于寒假期间宿舍维修的安全
1、与负责维修任务的职能部门协调,要求维修人员凭证件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进入宿舍,不得出现与维修人员身份不符、与维修工作不相干的行为;
2、维修人员进入室内维修,宿舍值班人员应密切配合并实施有效监督;室内维修结束后值班人员应及时检查室内物品、锁门并贴上寝室封条。
学生处
二〇一六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