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助函〔2016〕34号文件《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和我院关于国家奖助学金的相关管理办法,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系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后,已将推荐学生名单报学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无异议,我校刘亚雄等3562名学生拟获得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现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6年10月28-11月3日,即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当面或者电话反映情况。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838-2651113 ,0838-2651501
联系人:李老师 王老师 贺老师
附件: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公示名单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