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工程院党〔2018〕98号
学校各部门: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进一步促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职员工育人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全面提升学校育人水平,经与新希望集团友好协商,决定修订原“永好教师教育教学质量奖”评选表彰办法。经学校党委会研究批准,现将修订后的《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永好教师育人奖”评选表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并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永好教师育人奖”评选表彰办法.doc
中共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