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工程院党〔2020〕24号
学校各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经党委研究,校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党委委员、副院长倪波:协助书记、院长负责学校党建、党校、组织、统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后勤管理和环境建设、招标管理工作。分管党委组织部、统战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灾后重建办(临时机构)、招标办。
党委委员、副院长肖峰:协助书记、院长负责学校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学校人事、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国有资产管理、高等教育研究、教学质量督导与控制、学报等工作。分管“双高”建设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人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处、高教研究室、教育教学督导室、质量控制办公室、学报编辑部。
特此通知。
中共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