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届科技文化艺术节
微电影大赛规则
一、承办单位
党委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生、各学生组织
三、主题
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
四、比赛日程安排
1.作品收集:作品请在 2024年3月25日18:00前拷贝至党委宣传部(行政楼106)陈月尧老师处,并报送参赛作品名称、作品主创姓名等信息。
2.作品初评:评委将进行初评,遴选入围决赛的作品。第一轮评分结束后,选出不超过10部作品进行线上展播投票和现场展演评分,并决出一二等奖。
3.比赛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作品要求
1.内容围绕抽签确定的歌曲主题,在校在册学生拍摄积极健康向上、弘扬主旋律正能量的视频。所有参赛作品提倡原创,如要改编公开发表的作品,应在片中明示。
2.时间长度:5分钟-8分钟,参赛作品视频分辨率720p以上。
3.所有微电影设置清晰中文字幕,配音以普通话为主。
4.编辑完整,主题明确,表达流畅;主创人员、参演人员字幕、制作完成日期等相关信息在片尾出现。
5.各院系报送1部参赛作品。学生也可自由组队参赛,并按以上要求在规定时间报送。学生自由组队作品参赛和获奖均不占用院系名额。
6.创作可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视频作品推选展播活动或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进行。
7.主创人员不超过8人。
六、评分细则
微电影大赛作品得分主要分为两大部分:网络得分(25%)+评审得分(75%),两部分的综合得分为作品最后得分。
(一)展播得分
承办单位组织网络展播和投票,网络投票时间另行通知,每票按0.05分计分,满25分不再叠加。
(二)评审得分
评委针对作品分别从剧本创意、内涵主旨、演员表现、制作技巧及原创性等角度进行评分,细则如下:
1.作品创意独特,构思新颖,积极向上(20分)
2.能够深刻表达内涵或主题(20分)
3.演绎生动,感染力强(30分)
4.画面流畅,有较强的拍摄与制作技巧(30分)
七、奖项设置
根据评委打分和线上投票情况进行综合排名,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3-5名,优秀奖若干,对获奖作品主创人员颁发获奖证书,院系推荐作品得分计入团体总分。自由组队的成绩不计入团体总分,参考院系作品成绩进行排名颁奖。初评中有两名及以上评委判定成绩“无法评价”的,不授任何奖项。
八、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和临时安排,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九、参考曲目
1.蜗牛
2.我们都是追梦人
3.隐形的翅膀
4.少年
5.最初的梦想
6.我相信
7.奔跑
8.夜空中最亮的星
9.不说再见
10.爱很简单
11.年轻的战场
12.最美的太阳
13.宪法伴我们成长
2023年12月7日(星期四)下午5点在党委宣传部(行政楼106)抽签。
党委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0二三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