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工程院党〔2017〕4 号
中共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四 川 工 程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关于机构调整的通知
院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委研究决定,对学院机构作如下调整:
1.教学设备管理处更名为国有资产管理处,主要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设备管理工作;
2.资产后勤管理处更名为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环境建设、日常保障、维修维护,原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移交国有资产管理处;
3.车辆工程系更名为交通工程系;
4.汽车与机电技术研究所更名为交通工程应用技术研究所;
5.国际语言文化研究与服务中心更名为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
6.撤销数控中心、电气中心、焊接中心;
7.机械工程技术研究所并入四川省高温合金切削工艺技术工程实验室,材料工程技术研究所并入四川省航空材料检测与模锻工艺技术工程实验室,电气技术中心、云技术应用研究所并入四川省装备制造业机器人应用技术工程实验室。
特此通知。
中共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