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20 浏览次数:
川工程院党〔2017〕95号
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增强学院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把控,经党委会研究,对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郑辅春分工拟调整如下: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郑辅春:协助书记、院长负责学院纪检监察、法治、宣传、文化建设和共青团、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工会及关工委工作。分管纪委办公室(监审处)、党委宣传部、工会、团委。
特此通知。
中共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