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完成"德阳产学研园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2024年内控专项审计项目"公开比选工作,经评审,四川严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严城事务所")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合同签订阶段,严城事务所表示无法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高级职称人员配置组建项目团队,并向我公司递交了《放弃中标函》。
经我公司研究决定,终止本次比选结果,择日重新启动比选。我方将依法追究严城事务所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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