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装修指南(2025修订)
根据建设部94号令《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的规定》,住户的产权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是由内部面积、空间、公共面积、财产份额和毗连关系所构成。因此,所有住户应遵守本装修指南,积极配合临时管理办公室维护小区良好的装修秩序,保障建筑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以及全体住户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小区的装修指南。
一、公共秩序与公共环境管理
为保障职工利益,各位住户应积极配合,履行外来人员的管理、安全文明装修、监督实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 110号令)》等有关法规、违规上报等,维护小区良好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一)外来人员的管理
1.必须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2.施工人员必须主动出示住户办理的出入证进出小区;
3.非装修的临时进出人员应由住户引领进出;
4.施工人员的交通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不收费用,机具和用品等自己妥善保管,学校和住户不对失窃和损坏负责,非装修人员不得入内;
5.不准擅自进入与施工无关的学校其它场所,未经住户同意不准擅自进入其他住户室内;
6.施工人员不准赤脚、赤背、穿拖鞋在小区内行走、坐立等;
7.爱护环境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
8.禁止施工人员在施工场所或小区内打牌、赌博、煮饭、喝酒或留宿;
9.严禁在小区内吵架、打架滋事;
(二)车辆货物进出管理
1.进入小区的装修施工车辆应在门卫室登记方可进入小区;
2.应在指定位置卸货。
3.施工工具、机具及用品等进出小区需在门卫室登记。
4.货物出小区必须由住户出具清单证明,清点核实后放行。
(三)公共环境与卫生管理
1.在规定地方外,禁止张贴广告、洽谈业务、摆摊设点出售东西。
2.装修材料到场后应及时卸货并运到户内,不准阻塞通道,转运过程中不得散落,转运后应立即将地面打扫干净。
3.在公共区域卸货的散装沙、石、水泥、碳渣、膏灰等,应在地面上铺设帆布条,防止污染地面。
4.禁止在道路、楼梯、通道、屋面、架空层等公共区域进行装修作业。
5.装修、建筑垃圾和杂物由装修住户自行处理,严禁乱堆乱放和倾倒在小区。
6.严禁损坏建筑的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维护良好的公共卫生和绿化环境。
(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更改结构的装修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必须送房屋设计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办理和费用住户自理。未更改结构的住户不须审批装修方案。
2.计财处统一收取装修保证金1000元,开具收据。住户凭收据在保卫处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每户最多办理3张出入证,超出数量的,收取10元/张的工本费),装修完毕退还出入证,若遗失出入证,按10元/张赔偿。经检查,无违规行为退还装修保证金(无息)。
3.维护建筑的安全和小区环境,不准影响建筑外立面;不准影响楼上楼下左邻右舍的使用功能、使用环境和占用屋顶或架空层等公共区域;不准影响建筑结构安全;不准影响用电安全,装修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焊机等)必须在指定的线路上接电使用;不准影响防火安全;装修时严禁堵塞下水道,严禁高空抛物。
4.督促文明施工,装修时间为工作日(学校上班时间)早8:00至中午12:00,下午14:30-18:00。在此时间外,禁止进行有噪音或震动的装修作业(含双休日和节假日),影响学生和住户的生活或休息。
5.学校工作人员和政府建设管理人员随时可以入户检查装修作业情况,纠正影响房屋外观、结构损伤、超载、对防水防火安全和相邻住户的影响等违规行为,住户和施工人员不准阻拦。
二、装修六不准
根据国家现行的建筑规范和标准之规定严禁的强制性条文(摘要),结合小区实际制定以下装修六不准(国家规范为严禁),各位住户必须严格遵守。
1.不准影响建筑外立面:严禁改变外墙窗户;禁止在窗外和阳台外搭筑雨棚、安装晾衣架、花架、搁物架;防护栏不得凸出外墙面;禁止改变进户门大小和开启方向;严禁室外空调主机安放在已作好的位置之外等。
2.不准影响楼上楼下左邻右舍的使用功能和环境,严禁装修期间破坏防水层;建议不得将卫生间、厨房移到阳台或其它房间,若确需改变,必须保证防水,且经上下楼住户同意,如果楼上漏水,上层住户应负责修复和赔偿,如果下层住户改造楼上给排水管或吊顶改造存水弯,造成排水或防臭问题,下层住户应负责修复和赔偿;禁止擅自在两户之间的隔墙上进行影响隔音效果的任何改造;禁止改造厨房烟道。
3.不准影响结构安全:严禁损伤钢筋混凝土结构、打眼不得伤害钢筋;不准局部或集中荷载过大,楼板底面吊顶承重支点应尽量设在周边墙体上;不准安放强震动设备;禁止新增隔断擅自用实心砖墙。
4.不准影响用电安全:禁止擅自改动户内配电箱、增加跳闸负荷开关、使用细小电线,保证穿管和接头符合规范;严禁在电表前端接线。
5.不准影响防火安全:禁止擅自改造、包封天然气管道和附近区域布置;禁止门厅、走道、厨房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A级、其它部位低于B1级。
6.不准影响公共环境:严禁损伤建筑公共部位、绿地和设施;禁止安装噪音大和强振动设备;禁止擅自在屋顶或架空层设立构架。
出现上述问题和对相邻住户造成影响或损失,责任住户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三、其它
1.接受后勤管理处和保卫处的管理和检查,住户或施工人员不准阻挠。
2.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违规装修处理。
3.办理流程:
①后勤管理处办公室一备案登记,开具装修保证金缴费通知单;
②财务处缴纳装修保证金;
③保卫处南区研发大楼西面警务服务中心前台签承诺书、办理出入证;
④进场施工;
⑤后管处、保卫处确认装修施工期间遵守相关要求,由后勤管理处办理退费通知单;
⑥计财处退装修保证金,保卫处归还出入证退押金。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保卫处、后勤管理处
二〇二五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