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武装部是学校党委军事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国防教育、学生军训、预征预储、应征入伍和拥军优属等工作,接受地方人民武装部的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军委制定的有关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宣传、落实各项工作。
二、按照《普通高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国防教育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国防教育理论课教学。
三、配合学生工作部制定学生军训计划、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工作。
四、负责国防动员工作,包括预征预储、预备役人员登记、大学生应征入伍等相关工作的宣传动员与组织工作。
五、开展“拥军优属”工作,慰问退转军人和军烈属。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